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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决定:自 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并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自 2022年1月1日起作废。文件要点:
建造师在每个注册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注册多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再增加60学时的继续教育。
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