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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起,在全国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附详细操作流程1、自2021年10月15日起, 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2、自2022年1月1日起,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2.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1、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一建电子证书申领及使用详细操作流程↓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正在火热报名中 1、线上报名: 学员关注“南京万厦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公众号(NJwansha),或扫码关注公众号后,点击右下方“培训项目”→选择“一建继续教育”,实名认证登录后“购买课程(继续教育)”选择证书对应专业的“一建继教课程包”,微信付费后即可在线学习。 2、学时打印: 学员完成培训学时后登录电脑端学习网址(http://njws.a6edu.net/education/login/index)点击“学时打印”,自行打印发证单位为“南京万厦建设职业培训中心”盖章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对课程有疑问请联系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