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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起,在全国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附详细操作流程

住建部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实行电子证书

1、自2021年10月15日起

  • 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 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2、自2022年1月1日起

  •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 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开展延续注册

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2.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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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1、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一建电子证书申领及使用详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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