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详细内容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现将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及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等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

 

二、一级建造师考试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免试级别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有关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等方面有任何不清楚的,可与我们老师联系:

王老师13382796839(微信同号),QQ:3177479831;

刘老师15850566108(微信同号),QQ:1716287171

段老师19852891089(微信同号)QQ:1381931778

电话:025-84715756

地址:南京万厦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南京新街口中山东路18号。

需要查看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一级建造师培训课程、快题库模拟试卷可以直接扫码领取。

1677639403189639.jpg



Copyright  南京万厦建设职业培训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南京市新街口中山东路18号国贸中心16楼A1

自强不息多考证,多一个证书,多一个前途!

培训项目:

万厦培训:

关注万厦培训公众号

添加微信,免费咨询

  • 电话直呼

    • 025-84715756
    • 王老师 :
    • 刘老师 :
  • 更多考试信息,扫码免费咨询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