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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平台上线!在线培训,在线打印证明!

课程背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为满足广大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我中心已经开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在线平台

根据住建部通知,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重要时间节点

1、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3、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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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1、课程安排

课程包括5个专业: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员可根据自己注册的专业进行选择。

一建继续教育课程分为2种套餐:120学时和60学时,学员可根据下列需要进行选择。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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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习方法

关注“南京万厦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公众号(NJwansha),或扫码关注公众号后,点击右下方“培训项目”→选择“一建继续教育”,实名认证登录后“购买课程(继续教育)”选择证书对应专业的“一建继续教育课程包”,微信付费后即可在线学习。

3、学时打印:

学员完成在线课程后登录电脑端学习网址(http://njws.a6edu.net/education/login/index)点击“学时打印”,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供延续注册后核查。

友情提醒: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和企业资质一样,采取的是“告知承诺”制,但如果在后期动态核查(或项目中标后人员核查)中当事人提供不出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而被列入失信名单甚至取消证书,将会给本人和企业带来极大风险。目前,在企业资质中如发现“虚假承诺”,则将被通报批评,撤销资质,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望认真对待,切不可“因小失大”!


如有疑问或需要报名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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