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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根据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精神,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如下:

 

一、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之一,可评定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工程师(建筑师)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建筑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建筑师)职称。

(四)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建筑师)职称。

(五)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建筑师)职称。

 

二、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能对一般技术进行

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新技术应用和技术开发的设想。

 

三、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中的1条以上:

(一)参与完成 1 项以上区(局)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二)参与编制完成 1 项以上省级以上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三)参与完成 1 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 2 项以上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或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

(四)参与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 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2 项以上,或参与开发、推广具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3 项以上。

(五)参与完成 1 项以上省级工法或 2 项以上企业工法,并已颁布实施。

(六)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较为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2项或解决具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 3 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发明专利 1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 2 项以上,并已实施,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 2 项以上本行业内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起草及应用推广,促进或推动本地区建设行业社会经济发展,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或被主管部门及第

三方好评。

(九) 参与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工程建设项目,并获得1 项以上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

(十)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 1 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十一)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三等奖 1 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十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优质工程奖 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论文、论著要求

任现职(从业)以来,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 1 部(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

2. 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须有ISSN CN 刊号)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3. 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有一定难度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 1 篇以上(不少于 2000 字)。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将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六、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献身精神,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

不良诚信记录。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 1 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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